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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时间:2021/10/18 12:11:15 作者: 来源: 阅读:331 评论:0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北京、长春、广州、武汉、西安等5个考点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具体岗位见《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心理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聘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报考人员身份
(1)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2)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外合作办学院校仅颁发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时间以学位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3)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相应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志愿者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此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自研究生毕业时开始计算)可报考。
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报考学历
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且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报考专业
(1)考生的所学专业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判断专业是否相符可参考《广东省2021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考生所学专业未包含在目录中,其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所学的专业必修课程70%以上相同的视为相符。
(2)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岗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考生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专业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3)考生具有2个毕业证书和2个学位证书(4本证书),可以按第二专业报考。按第二专业报考的,须有相对应专业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没有单独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辅修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4.报考年龄
在《招聘岗位表》“与岗位有关的其他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表》要求的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年龄要求为40岁以下(即1980年10月12日之后出生)。
5.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考生须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高学段教师资格证可报考低学段岗位,但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不可报考高学段岗位。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考生须就本人教师资格证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有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须提供岗位要求层次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
(8)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招聘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表进行预报名。招考点接受现场报名,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必须参加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预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的同时仍需按要求进行网上信息填报。
本次招考设定北京、长春、广州、武汉、西安等5个考点。考生请提前下载《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内容,并携带应聘材料至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预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星期三)开始接受报名,每个考点所设置岗位的网上预报名与现场报名同步结束。
(2)现场报名时间:
北京考点:2021年10月24日9:00-12:00、14:00-17:00;
长春考点:2021年11月1日9:00-12:00、14:00-17:00;
广州考点:2021年11月1日9:00-12:00、14:00-17:00;
武汉考点:2021年11月7日9:00-12:00、14:00-17:00;
西安考点:2021年11月7日9:00-12:00、14:00-17:00。
各考点现场报名具体地点将于2021年10月19日(星期二)18:00后发布,敬请关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及“福田教育”微信公众号。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可报考多个考点,但每人每个考点限报考1个岗位,如出现同一考点报名多个岗位并提交资料则判定为不合格并取消报考资格;
2.每位考生在同一考点现场允许调剂岗位,现场报名并完成资格审核后要变更报考岗位的应取回原报考岗位的报名资料;
3.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个人条件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的,考试成绩无效,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考生报名应符合深圳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回避制度的相关要求。
三、资格初审
(一)时间和地点
与现场报名的时间、地点一致。
(二)材料清单
考生应按照顺序整理好材料,资格初审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交留复印件。基本材料如下:
1.报名表(须贴本人相片,一式两份,收原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一页);
3.毕业生推荐表(函)(加盖学校“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院系推荐意见(推荐表中已有的不需再提供)(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考生资格初审时提供不了毕业生推荐表的,须提供加盖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院系公章的推荐意见(含应届身份证明内容)(验原件,收复印件);
4.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验原件,收复印件)。已毕业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和成绩单,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未毕业的,提供成绩单(需加盖院系公章,留学生还需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验原件,收复印件);
5.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还需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验原件,收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交《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承诺书模板见附件4,收原件);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相关荣誉证书以及有区分专业方向的相关佐证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8.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1)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初审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尚未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以凭深圳市外国专家局出具的《出国留学人员资格临时证明》接受资格初审;未毕业的,资格初审时必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及毕业时间的证明(同时提供专业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初审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
(3)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4)“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报考的,需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5)定向生、委培生报考的,需提交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资格初审方式
考生在报名时须提供相关材料。招聘单位组织专家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包括职位要求条件和综合素质考察等,通过查阅资料、面谈、心理测试等办法,根据考生专业水平、学习成绩以及在校表现等综合情况进行预评分。根据预评分由高到低顺序,从预评分达到80分以上的考生中,按拟聘用名额的3倍确定入围面试人选;若某岗位考生经现场测试,符合条件人数少于拟聘用名额的3倍的,则以实际符合条件人员为面试人选,在必要的情况下,经现场工作小组商议报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同意后,可削减该岗位的拟聘名额。
各考点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资格初审结束后3日内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入围面试的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按时到指定地点(时间和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领取《面试通知书》,请考生按照《面试通知书》要求准时候考,参加面试。未按时领取的,取消面试资格。
(四)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情况,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2.考生须本人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初审;
3.资格初审只是对考生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最终以办理聘用手续时的审查结果为准;
4.初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面试。
四、面试
(一)时间和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一并公布,请考生按《面试通知书》要求提前候考。
(二)面试形式
面试的具体形式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原件(两者缺一不可)参加面试。
(三)成绩公布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发放《面试成绩回执》。
(四)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在面试成绩60分以上的考生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该岗位聘用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依资格审查预评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以确定入围体检人选。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于面试次日在福田教育网(https://www.szftedu.cn/)公告。
(五)签订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须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根据入围体检公告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订就业协议。
未发放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入围考生,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承诺三方协议发放之日起3日内(以协议寄出的时间为准)将本人签名的就业协议书和就业协议书发放证明(内容须含三方协议发放时间,加盖“就业指导中心公章”或院系公章)寄送到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网上签约院校的入围考生,须承诺在应约通知之日起3日内完成签约。
逾期没有完成上述要求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体检、考察、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深圳进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关于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的有关要求执行。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拟聘资格。如体检结果出现影响聘用的情况时,不予聘用。
(二)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将进入考察环节。由用人单位对拟聘人员的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拟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进入考察阶段的人员应提交《违法犯罪记录查询授权书》,不提交授权书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按程序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福田政府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拟聘单位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及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批准1年内(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算)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有以下情形的,须对应提供相关资料:
(一)国内院校毕业生在报到时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二)国(境)外院校毕业生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取得学历相应证书,且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防疫注意事项
考生进入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和体检等环节,均需按要求做好防疫。
(一)考生须于考前14天起每日进行健康监测,打印并如实填写《深圳市福田区教育系统2021年秋季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附件5);考试当天须生成绿色行程卡(生成流程:进入微信——搜索“国务院客户端”——在“国务院客户端”搜索“疫情防控行程证明”——选择“疫情防控行程卡”——通过验证获取行程卡)、健康码(根据考点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生成)。
(二)考生进入考点现场当天,应主动出示身份证、考点当地城市的健康码、绿色行程卡、经考生本人签名的《考生健康卡及承诺书》并配合检测体温。健康码、绿色行程卡无异常,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现场。
(三)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当地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特别是目前尚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和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预留足够时间,严格遵守考点当地防疫隔离具体要求和规定。
考前14天内出现过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可疑症状、有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健康信息码异常的考生,进入考点现场当天还须提供考前3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能提供相关证明的,不得进入考场。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1.诊断为疑似/确诊新冠肺炎病例的考生;
2.诊断为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的考生;
3.正处于隔离医学观察治疗、集中隔离观察期的考生;
4.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的考生;
5.考试当天健康码异常或体温≥37.3℃的考生。
(五)考生应准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除身份确认环节或考官要求以外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六)考生隐瞒身体异常情况,或隐瞒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根据深圳市和考点当地疫情防控有关政策要求,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有权适时对疫情防控措施、考点设置、程序内容等进行调整。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用人单位与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1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聘查询网址
1.网上预报名网址:https://www.szftedu.cn/
2.招聘公告发布及查询网址:
福田政府在线网站—“招考专栏”
http://www.szft.gov.cn/xxgk/ztbd/ftqzkzl/
福田教育网
https://www.szftedu.cn/
(七)联系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0755)82918332;
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4:00—18:00。
(八)本公告由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中共深圳市福田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福田区教育局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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